《那些年,我自己一個人撞過的車》(下)

《那些年,我自己一個人撞過的車》(下)

Una mela al giorno toglie il medico di torno. (車子撞了,陳某人的臉就綠了。)
──義大利俗諺

  
  根據EP02的劇情,大家一定以為我下一刻就是描述到民宿的事吧?哇哈哈哈,你們都錯了,拎杯寫遊記就跟日劇一樣,怎會被你們猜到劇情。代誌並不如你們這些憨人所想的如此簡單,事實上,才開了沒幾步路,我立刻又停在路邊,將地點重新改為「松園別館」。

  之所以改變地點的原因很簡單。

  實在是剛剛開車找老牌炸蛋蔥油餅的過程太像龜孫子了,他媽的(是的,它是髒話),這對人生追求爽快的我來說不啻是個羞辱。口胡,未夠班呀!我還要挑戰更多,我要證明即使第一次上路,陳馬赫還是能夠開得很好。

  看了看前後左右,很好,沒其他車礙事,衝啊阿斯拉!打開推進器!我是全萬華最快的男人──

  (咦,這句話聽起來怎麼有點奇怪……)

  總之,有了一次上路經驗後,開始找到一點駕駛的感覺,雖然還是有些戰戰兢兢的,但沒再被逼到梁山去,反正油都加滿了,完全不需顧慮有沒有加油站、以及該怎麼進去的問題,也算是生活中的小確幸吧?

  松園別館在一座小坡上,算是花蓮知名的景點之一,多年前,我就曾來過一次,只不過那時是騎車上來的──話說,那是我第一次自己找行程住外地,也是我第一次騎車上路,加油時還輕輕撞到一台汽車的屁股,第一次被車主譙了半天,好像我摸了他媽的(這次不是髒話)屁股一樣;想一想,都覺得花蓮政府應該煮盆紅豆飯給我,畢竟我在此獻出了好多個第一次──小坡的道路頗寬,且沒什麼車,得以讓我使出水溝蓋跑法順利抵達。

  將車子停在路邊,帥氣地遙控鎖車後,我獨自一人進了松園別館;當然,如果是鬼月的話,不排除有被兩三個跟著的可能。

  對我這樣的攝影白痴而言,一個人逛松園別館實在有些無聊,看到的男男女女,無論老少,手裡都拿著大砲拼命拍照,船堅砲利的,彷彿八國聯軍入侵一樣,而我則是可憐的義和團拳民哼哼哈兮,只能靠iPhone神功護體,偶爾亂拍幾張,上傳給大家笑笑罷了。

  沒逛多久有些無聊,便開車下山。接下來就真的是往六號美宿館去了。

  路上開始下起小雨,一顆顆水珠砸在那台三小車上,這時的我還沒意識到,這就是上天給我的第二個指示:三小車聽起來是很難聽沒錯,但總比現在的情況好太多了,又是水又是小車的,豈不就是水小車嗎!遇水則發這句話沒有說錯,不過發的是修車廠,你大爺的,沒想到這台「哩慘」,遠看是三小,近看是水小,橫批也只能是「我命帶衰」了……算了,此乃後話,暫且不表。

  無論如何,天真的我總算是依著指示平安抵達民宿,六號美宿館是同事彬哥介紹給我的一間民宿,也是他朋友女友開的(很遠的關係),地點在花蓮火車站附近,交通十分方便,外觀漂亮大方。

  但在問我的房號時,老闆娘吞吞吐吐了好久,才說:「那間房我們佈置得蠻……嗯……可愛的,你可以接受嗎?」

  「可愛?可愛有什麼不好?」我皺眉。

  「有的男生可能會不習慣啦。」

  「沒關係啦,我沒在意這麼多,房間舒適就可以了。」

  結果等到我看到房間時,才發現老闆娘完全沒有欺騙我,那根本是間少女的房間,眼前所及之處皆是粉紅色,床上放了顆愛心,蕾絲窗簾,甚至還有粉紅色的冰箱,令我心中的那個少女蠢蠢欲動,不禁翹起小指來。我敢保證,無論怎樣的鐵漢只要在這裡住兩個晚上,也會瞬間夾緊大腿,化為繞指柔。



  唉,實在是,可愛他媽抱著可愛哭,可愛死了。

  不過既來之,則安之,相信回到萬華後,我還是能夠恢復成一條好漢,不用特地再去找老闆娘換房了。

  放好行李、稍微收拾了一下後,老闆娘還很貼心地給我地圖跟教我走哪些路線最快(可我是個路癡,她白費苦心了),點完隔天的早餐後,我在翩翩細雨中搭上車,準備前往七星壇借東風……說錯了,是前往七星潭吹東風。

  見著窗外風雨飄搖,本來還想說可騎個腳踏車,然後在沙灘上亂晃,看來只能省略前面的行程了。六號美宿館所在的國盛八街有許多巷弄,繞來彎去的,很容易就錯過指示,導航又得重新偵測路線。我的注意力完全放在Gamania幹嘛理你呀,G to da A to da mania……不對,是Garmin,差點唱起那首洗腦歌(關於洗腦歌的來龍去脈,由於沒有太多篇幅的關係,我將在另一個故事《洗腦》中詳細提到,那也是一個匪夷所思的設想),Garmin的路線圖每隔五秒就變換一次,在在說明了我已經在這個區域迷路。

  身為資深路癡總監,迷路當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,也不會因此感到羞愧,哼,還有許多人在他的人生道路上也迷了路,我這算什麼。只要再給我十分鐘,不,二十分鐘,我就一定能夠安然駛到七星潭。

  這時出現了一陣雨幕,但我沒有絲毫動搖,逕行右轉。

  我對自己的駕駛極有信心,一個成功的人必然是有信心的,可是我忘了一件事,一個人如果太有信心了,往往就是失敗的開始。

  一個轉彎後,迎面而來的就是一台藍色的小貨車,我不由虎軀一震,立時踩下煞車,這時我犯了第二個錯誤,我踩下的不是煞車,而是油門!前面曾提過,我受過極專業嚴苛的中國武術訓練,待我發現踩錯時,已迅速止步、改踩煞車,整個過程最多不超過三分之一秒。

  三分之一秒已足夠讓許多事情發生了。

  一聲劇烈的聲響傳來!

  我會說世界上二十多種語言,包括幾種非洲土語以及一種西藏康巴族的鼓語,康巴族是藏族的一個旁支,由於他們居住在深山之中,所以他們的鼓語也是最冷門的一種。但此刻發出的這聲音,我卻聽不出是那種語言,也全然無法辨別,聲音十分單調,只有簡單的兩聲,那一瞬間,我心裡想到的竟是:原來電視廣告騙人,March的聲音不是噗噗,是碰哐。

  是的,那聲音就是「碰」跟「哐」兩聲。

  各位讀者看到這裡,應該能立刻想到發生了什麼事,但當時的我實在太過驚恐,反而想到完全不著邊際的事情上。又過了半秒,我才意識過來,幹,真的撞車了。我完全能體會《驚聲尖笑》裡撞死人想肇事逃逸的心態,鼓起勇氣,才看了一下那台貨車車尾,很好,沒事,那我應該也沒事吧。快,阿斯拉!打開推進器!我們要烙跑了!

  風雨越顯強大,March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奔馳在前往七星潭的路上。

  下車後,我才看到March的慘狀,不由朝天大吼,滴在我臉上的不是雨水,而是男兒淚。為什麼?為什麼我凹成這樣,對方卻沒事?天啊!你是不是要亡了我才開心?雖然錯在我,待當下衝回去殺了貨車司機的心都有了,真可說是鼻屎大的動機,汪洋般的殺意。三塊板全毀,隨便看一眼,連我這沒經驗的雛兒都知道費用一定破萬,就算有第三人責任險又如何,最高還是得賠一萬哪。

  那時的我已經有點自暴自棄了,反正保險條款寫得很清楚,只要車體不是全毀,最高上限都是賠一萬。很好,接下來開車都不用顧忌其他因素,我要成為花蓮的霸主,把March當坦克車開,全都碾壓過去就是了。

  以前曾聽人說,有錢以後,就要喝豆漿吃油條,想沾白糖沾白糖,想沾紅糖沾紅糖,豆漿買兩碗,喝一碗,倒一碗。這算什麼生活,如果拎杯以後有錢,我就要一口氣買十二台車,每個月都撞一台,每次至少撞壞三塊板!

  (這時的我還沒發現,沒有報警,是不會有理賠的,真是社會經驗不足,幸好沒有真的喪心病狂到這種程度。)

  (但沒了顧忌的我,隔天就直衝六十石山看金針花去,在蜿蜒曲折的山路和髮夾彎上一路馳騁,只要再踩錯一次油門,跟客戶約好的月報會議大概就要改到七天後了。來回兩百多公里的路途,無聊到讓我學會了如何在車上開廣播,以及改變車道超車。)

  望著七星潭被卷得老高的浪花,我欲哭無淚。陳拓海的傳說還沒開始,就已經劃下了句點。

  在這裡,套一句《天天開心》的常用台詞送給大家:「咿~愛注意喔~」開車真的還是要小心。

  


  這一系列文章:NT$17,410。

  逗笑大家的樂趣:無價。
  

  p.s.沒想到號稱網路小說界羅伯斯.比爾的我,竟真的寫完這系列了。

4 thoughts on “《那些年,我自己一個人撞過的車》(下)

  1. 親愛的陳華麗,我我我居然現在才發現這個花花世界!
    呵呵呵看到這麼多你寫的東西好開心呀,我可以快快樂樂地度過大約兩週到一個月吧!:D
    呃啊你這篇雖說是慘痛的回憶,但我看得狂笑好幾分鐘停不下來~~~~話說我也是有不只一次撞車的經驗哎哎哎哎,所以讀了你這系列有種同是天涯淪落人的安慰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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