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06行動聲明「抗議警察暴力!捍衛自由人權!」

11.06行動聲明「抗議警察暴力!捍衛自由人權!」

轉載自ptt2 camduck板(李明璁教授的個人板)。

轉載這篇文章不出於任何政黨上的偏好,純粹只是覺得有些話一定要不吐不快,李明璁教授版上有許多省思的文章,他說:

「我們自己動起來,不靠什麼黨派團體

就像「二十世紀少年」裡說的

讓我們把那個美好的標誌搶回來」

是吧,讓我們把那個屬於我們的標誌搶回來。

讓我用捷克總統哈維爾的一句話作結:

「人民,你們的政府歸還給你們了。」


抗議警察暴力!捍衛自由人權!

從11月3日開始,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,同時在臺北各處,就陸續出現警方藉「維安」之名,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,進行粗暴的盤查、損毀、沒收、禁制、拉扯、驅離甚至拘捕。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,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,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、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,即遭受上述對待。

透過媒體畫面傳送,我們驚覺事態嚴重—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、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,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,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。所有彷彿戒嚴、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,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;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,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。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,又深感羞辱和不安。

我們不禁要問: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,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、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?

才不過短短幾天,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,在滿城的警力、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,幾近崩解。我們政府,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,自我陶醉於「歷史性儀式」的想像、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。於此,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,完全地被擱置、甚至忘卻。

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,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,他們根據何種「法律」,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。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,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,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。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,相對的,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府高層,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。

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、學生、文化工作者和市民,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,十一月六日(四)上午十一點,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,以「著黑衣、戴口罩」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,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。我們的訴求是:

一、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。

二、 警政署長王卓鈞、國安局長蔡朝明,應立刻下臺。

三、 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「集會遊行法」。

共同發起人:

李明璁(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)

藍佩嘉(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)

劉華真(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)

范 雲(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)

洪貞玲(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)

何東洪(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)

管中祥(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)

張鐵志(作家,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後選人)

陳育青(紀錄片工作者)

林世煜(文化工作者)

胡慧玲(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執行長)

李昀真(臺大社會系二年級學生)

張勝涵(臺大政治系二年級學生)

吳沛憶(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)

陳柏屼(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)

陳家慶(臺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)

余崇任(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)

彭維昭(臺大外文系四年級學生)

楊緬因(臺大人類系二年級學生)

李東諺(政大臺史所一年級學生)

王聖芬(臺大中文系四年級學生)

李冠和(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)

羅雅珮(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)

蔡昀祐(清大人社系三年級學生)

李俊達(東吳哲學所碩士班一年級)

藍士博(政大臺文所碩士班)

蔡耀緯(台大歷史所碩士班學生)

王賀龍(台大材料系三年級學生)

鄭友淳(開南大學觀光系學生)

溫若含(政大臺文所碩士班學生)

吳岳勳(政治大學心理系三年級學生)

曾嬿融(臺大社會所二年級學生)

黃威霖(台大政研所碩士生)

李孟珊(台大社會系四年級學生)

王怡婷(台大圖資系三年級)

李怡慧(四方報編輯)

張之豪(市民)

阮俊達(市民)

其他名單陸續確認中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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